據媒體報道,19歲的深圳女生周莎莎是非深圳戶籍的“異地生”,因為父親的社保交費年限比隨遷子女參加高職類高考的政策規(guī)定少了三個月,她無緣今年高考。
本來,廣東“異地高考”政策今年首度破冰,在一所中職讀書的周莎莎剛好是受益者。沒想到,政策的閘門打開了,父親的社保問題卻在層層制度關卡中,成了橫亙在高考權利前的“堵點”。更讓人感到錯愕的是,她的父親并非是因為在深圳參保不夠三年,而只是因為“工作變動中間有中斷”,導致“比規(guī)定少了三個月”,才不符合“連續(xù)交滿三年”的要求。
誠然,基于避免高考移民的考量,將異地高考與社保掛鉤,有一定合理性。當地有關部門照章辦事,似乎也并無過錯。但政策是死的,人卻完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去調整。比如,在這一事件中,要甄別女孩是否是高考移民,女孩的父親是否在當地多年參保,當地有關部門完全可以主動核查這位女生究竟在深圳讀了多少年書,這位父親是不是因“工作變動中間有中斷”導致社保繳費年限不足。如果沒有任何查實,只擺出一道“社保差三個月”的硬杠杠,就把懷揣夢想的考生堵在高考門外,這不僅是墨守成規(guī),更是在架空“流動的權利”。
在社會流動頻繁的當下,任何相關政策的制定和執(zhí)行,都必須符合人口流動的社會特征,否則僵化的制度和執(zhí)行,就只能與市場規(guī)律、流動趨勢相違背,最終就是給權利設置“堵點”,阻礙權利兌現。女孩因父親社保斷檔無法參加高考雖是個案,但其中反映的,也正是當下一些地方社保規(guī)則設計的積弊,以及異地高考政策考量的不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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